大姚县坚决落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今年7-8月,对大姚县龙街板龙爪砂场、大姚王家箐生猪养殖场等8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此次立案调查的环境违法案件涉及砂场开采、畜禽养殖等行业,均涉嫌未批先建,对饮用水等环境造成了污染。
本次案件是年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施行以来我县查处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每起案件当事人拟罚款10万元,立案数、罚款数均创新高。同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将启动“按日连续计罚”程序,罚款上不封顶,违法当事人违法行为得不到改正,罚款就会一直累积,直到改正为止。根据当事人申请,县环保局对4家案件当事人举行了案件听证会,规范了行政处罚程序,确保了当事人申辩的权利。
本次案件显示了我县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坚决落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决心和意志,立志为下一步省级环保督察交出满意的答卷。下步,我县将持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大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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