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人民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人民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打造“三张牌”工作方案》(附《楚雄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楚雄州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楚雄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楚雄州打造“绿色能源牌”专项行动计划》《楚雄州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行动计划》《楚雄州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专项行动计划》6个专项行动计划,简称“1+6”工作机制)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人民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打造“三张牌”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力推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工作,大力培育新动能,推进“”战略定位目标落实,推动楚雄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打好“三大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打造“三张牌”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大举措,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楚雄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州人民政府工作的聚焦点。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州“一极一枢纽三高地三区”发展定位,把打好“三大攻坚战”、打造“三张牌”作为州人民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高位强势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使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奋力推进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提高对各类风险发现、化解、管控能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着力固底板,为跨越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企业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和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理规制,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统筹抓好其他领域的风险。

(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标准,全面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确保到年全州现行标准下12.5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年要确保10万人脱贫、个贫困村出列、4个贫困县摘帽,坚决打赢新时代精准脱贫攻坚第一场硬仗。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认真落实“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护好彝州的绿水青山和蓝天白云。全面实施清水行动、净土行动、蓝天行动、国土绿化行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加强生态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强化环境监管,推进绿色发展,打造“滇中翡翠”。切实抓好中央、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自然资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四)打造“绿色能源牌”。做优做强绿色能源产业,积极推进以新能源为主的绿色能源资源开发,培强壮大以单晶硅光伏制造产业为龙头的新材料与绿色能源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主导产业、示范集聚区、龙头企业、基础平台建设,加快发展“绿色能源+铜”“绿色能源+钛”“绿色能源+硅”,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把绿色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

(五)打造“绿色食品牌”。把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方向,把高起点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用工业化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之路,大力推进“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和“科研+种养+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新主体,打造名优产品,塑造“绿色牌”,发展精深加工,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力争把楚雄州建设成为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的绿色健康食品供给基地、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六)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大力发展从“现代中药、疫苗、干细胞应用”到“医学科研、诊疗”,再到“康养、休闲”全产业链的“大健康产业”,推动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与特色“健康生活目的地”打造有机融合,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绿色发展新动能。加快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充分挖掘彝族文化的“根”和“魂”,完善文化产业布局,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深入实施全域旅游、融合发展、特色化高端化国际化智慧化三大战略,全面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推动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把楚雄建成知名的四季生态和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1+6”工作推进机制。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和“三张牌”,制定出台1个工作方案(《楚雄州打好“三大攻坚战”打造“三张牌”工作方案》)和6个专项行动计划(《楚雄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楚雄州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楚雄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楚雄州打造“绿色能源牌”专项行动计划》《楚雄州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行动计划》《楚雄州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专项行动计划》),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制定出台年度专项行动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紧盯目标、统筹部署,压实责任、精准发力,对标对表、落细落实,抓好每个工作环节、每个时间节点、每项具体任务,确保“三大攻坚战”和“三张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强势推进,要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领导小组的作用,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深入推进、协调落实,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牵头责任,加强协调对接,其他责任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领导有力、组织有序、统筹有方、推进有效。

为推进“三大攻坚战”和“三张牌”工作落实,州人民政府对应成立6个推进工作组,由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各组组长,由分管副州长分别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有关副州长担任副组长,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如下: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进工作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任组长,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赵克义任常务副组长,副州长马闻、周兴国、张晓鸣、徐东任副组长,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发改委、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州住建局、州工信委等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财政局(州金融办)。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工作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任组长,副州长邓斯云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直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扶贫办。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工作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任组长,副州长张晓鸣、徐东任常务副组长,副州长邓斯云任副组长,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

打造“绿色能源牌”推进工作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任组长,副州长徐东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州长任副组长,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农业局、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州国土资源局等州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县市人民政府为成员,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信委。

打造“绿色食品牌”推进工作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任组长,副州长邓斯云任常务副组长,副州长周兴国、张晓鸣、徐东任副组长,州农业局、州工信委、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质监局、州工商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局。

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推进工作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任组长,副州长杨虹、徐东任常务副组长,其中,杨虹主要负责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徐东主要负责旅游目的地推进工作,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文体局、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林业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人社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卫计委。

各推进工作组具体人员名单在专项行动计划中明确。

各推进工作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打好“三大攻坚战”、打造“三张牌”有关工作,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战略、出台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等。

推进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推进工作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工作组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统筹做好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重点任务实施分解等工作;完成推进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强化目标管理。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年初确定各个专项行动年度目标任务,切实把“三大攻坚战”和“三张牌”的主要指标细化分解为具体支撑性指标,形成指标体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到岗、时序到季到月,做到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四)强化政策支撑。坚持一个专项行动计划、一套政策支撑,在用好用活用足、吃准吃深吃透现有政策基础上,各推进工作组要按照“1+6工作机制”确定的任务、措施,结合工作推进中的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务实管用的政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五)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常态化工作研究推进机制,州人民政府和专项推进工作组定期向州委汇报工作情况;州政府常务会议轮流听取汇报,专题研究“三大攻坚战”和“三张牌”工作情况;坚持每月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三大攻坚战”“三张牌”制度,可由各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组组长召集本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亦可以现场推进会的形式召开,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行动推进中的沟通协调和工作对接,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常务会议听取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情况和专题会议可统筹合并进行。坚持联席会议常态化制度,由工作推进组常务副组长每月1次—2次召集有关部门和县市召开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协调推进有关工作落实。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按月向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责任单位在工作推进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报告,经协调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并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原因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强化督办督查。按照“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要求,进一步加强督查力量、整合督查资源、创新督查方式、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挂图作战、靠前指挥、推进落实。州人民政府各工作推进组牵头抓好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州政府督查室每月开展1次督查并通报情况。

附件:1.楚雄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

  2.楚雄州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

  3.楚雄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

  4.楚雄州打造“绿色能源牌”专项行动计划

  5.楚雄州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行动计划

  6.楚雄州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专项行动计划

附件1

楚雄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是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应对各类重大风险,切实从源头上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确保彝州经济社会发展在安全稳定环境下进行,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楚雄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要指示精神,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风险为底线,全面提升对各类风险的感知力、洞察力、预判力、把控力,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责任,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切实加固底板,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企业债务风险,统筹抓好其他领域的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和化解各种重大风险的有准备之战、战略主动战,为加快推进实施“”战略定位目标,推动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政府债务:从年起,列入风险预警或提示的县市,3年内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降到预警线以内,退出预警或提示名单;未被列入风险预警或提示的县市,确保不被列入预警或提示名单,保证政府债务风险可控。隐性债务:从年起,3年内存量隐性债务明显下降,年全州隐性债务规模减少69.2亿元,其中州本级2.78亿元,楚雄市17.98亿元,双柏县3.19亿元,牟定县2.81亿元,南华县5.38亿元,姚安县1.94亿元,大姚县6.11亿元,永仁县3.68亿元,元谋县11.19亿元,武定县6.36亿元,禄丰县7.78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明确政府性债务管理职责,以建立健全“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为目标,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政府是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的作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二是规范政府债务举借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发43号、财预50号和87号及《云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实行“谁举借、谁偿还,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切实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债行为和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州财政局牵头,州国资委、州发改委、州审计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州惠彝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州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州交投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州交投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规范运用政府融资政策。一是积极争取置换债券资金,加快置换存量政府债务,积极争取省级置换债券资金支持。将锁定的存量政府债务全部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券,全面消除当期偿债风险,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利息支出。二是争取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做好新增债券申报工作,加强新增债券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是用好用足专项债券政策,认真研究土储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积极申报专项债券资金。(州财政局牵头,州国资委、州发改委、州审计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快推进违规融资整改。针对存在的违规融资行为,比照浦发扶贫基金整改模式,从撤函、文件合同合规性修改等入手,根据财预〔〕50号、财预〔〕87号文件要求,继续对隐性债务举借进行清理整改。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服务,按照隐性债务整改及债务风险化解责任目标分解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违规融资整改工作。(州财政局牵头,州国资委、州发改委、州审计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州惠彝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州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州交投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州交投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银行业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加强外部冲击风险管理,重点抓好高风险机构、问题机构风险化解,确保高风险机构和问题机构平稳运行。抓好流动性风险管控,加强负债稳定性管理,强化流动性风险监测。完善流动性帮扶救助机制,确保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和及时的流动性救助,严防发生挤兑风险。盯紧案件风险、操作风险突出的重点机构、重点地区及风险易发环节,严厉打击借助互联网平台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查非法设立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非法获取贷款资金、非法获取高息和暴力催收等行为。严格查处各类新金融、类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整治未经批准擅自跨地域经营、超经营范围的行为和违法广告。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楚雄银监分局牵头;责任单位: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州金融办、州工商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发改委、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配合)

(五)着力落实风险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按照行业归口部门承担监管、引导、规范和风险处置责任。健全联动风险预警处置化解机制,整合行政执法和司法资源,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金融领域案件的打击查处力度。加强金融风险、金融市场舆情引导,避免负面舆情扩散,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州金融办牵头,楚雄银监分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州工商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配合)

(六)制定州属国有企业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州属监管企业全面风险防控办法》,从制度上着力强化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意识;明晰风险管理政策,提升风险研判能力;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服务重大决策;完善监控预警机制,构建风险信息平台;强化日常经营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制定并实施《州属国有企业降杠杆防风险的指导意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切实增强州属国有企业抗风险能力,推动州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州国资委牵头,州金融办、州属国有企业配合)

(七)建立州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预警清单。摸清州属国有企业债务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研判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加强风险预警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提前做好应急措施,避免因个别企业的财务风险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州国资委牵头,州属各国有企业配合)

(八)加强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督查指导。不断加强对州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指导,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制定了风险防控办法,提升风险研判能力,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监控预警机制,并开展定期督查,建立月报告、季督查的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债务风险防得住、控得好、有实效。(州国资委牵头,州属国有企业配合)

三、推进措施和机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推进工作组。成立楚雄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进工作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任组长,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赵克义任常务副组长,副州长马闻、周兴国、张晓鸣、徐东为副组长,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发改委、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州住建局、州工信委等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有关工作,研究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考核评价工作。

2.成立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财政局(州金融办)。主要职责:承担推进工作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工作组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统筹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重点任务实施分解等工作;完成推进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制定工作计划。抓紧出台《楚雄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实施意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防范化解机制,协调推进有关工作落实,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证。

(三)创新工作机制

1.建立防范化解机制。一是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研判机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分析会议,对本县市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和及时预警,及时妥善化解。二是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问题清单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排查可能影响楚雄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风险问题,可能引发系统性、全局性重大风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问题类别、基本情况、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防范化解措施、发展趋势研判等要素逐项建立风险台账,实行重大风险问题清单管理、化解销号、新增纳入,定期研判、定期通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落实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情况制度、每月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制度。

3.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按月向推进组报告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在工作推进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报告,经协调仍不能解决的,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推进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及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4.建立联络员制度。推进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明确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为工作负责人,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联络员,便于推进工作。

5.建立考核制度。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制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方案,将任务下达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州政府督查室会同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县市、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和年度考核,完成情况与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2

楚雄州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特制定楚雄州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以开展“12大攻坚行动”和“16个到村到户”为主要措施,以“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退出为标准,以攻克深度贫困为重点,深入开展沪滇扶贫协作,巩固脱贫成果,重视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投入、政策、考核体系,加大工作力度,以严和实的作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确保到年全州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二)目标任务。确保到年,全州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其中:年贫困人口脱贫、个贫困村出列、4个贫困县摘帽;年贫困人口脱贫、个贫困行政村出列、1个贫困县摘帽;年个贫困行政村出列。实现贫困人口漏评率、错退率低于2%,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产业脱贫。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特色化、规模化、现代化,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有1个以上产业增收项目。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支持贫困户参与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到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户均参加一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增加贫困户工资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实现贫困村电商和网上销售农产品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全覆盖。依托贫困地区优势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确保全州2.42万户9.12万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州农业局牵头,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旅发委、州扶贫办、州科协配合)

(二)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加固改造。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整改化解存量问题,扩大城镇化集中安置,认真落实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完善搬迁集中安置点的产业发展和就业规划,确保城镇安置比例达60%以上,年以后搬迁任务75%进县城安置,25%进中心集镇安置,实现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实现0.36万户1.35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加强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到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加固改造。(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扶贫办牵头,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残联配合)

(三)着力推进转移就业脱贫。大力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动员和培训力度,免费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有针对性地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培训,对初、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实行%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输出一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模输出一批、依托楚雄技师学院等职业技术院校校企合作输出一批、政府补助和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输出一批、由挂包干部牵线搭桥输出一批等多种形式,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实现有条件贫困劳动力至少培训1次、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推荐1次以上就业岗位,实现培训贫困劳动力12.4万人次,转移就业6.1万人。(州人社局牵头,州科技局、州农业局、州扶贫办、州残联、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配合)

(四)加快实施教育脱贫。制定和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做到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关爱留守儿童全覆盖、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提高高中教育保障水平,扩大优质学校办学规模。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部接受优质职业教育,让其掌握1门以上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确保实现0.23万户0.68万贫困人口通过教育扶贫脱贫目标,实现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不因子女就学而致贫。(州教育局牵头,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扶贫办、州残联、团州委、州妇联配合)

(五)深入开展健康脱贫。认真落实西部地区健康扶贫支持政策和《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贫困人口28种重点疾病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贫困人口住院治疗费用单人单次自付不能超过10%、个人累计年度自付的医药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少生病”。(州卫计委牵头,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扶贫办、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扎实推进生态建设脱贫。大力实施生态护林员扶贫、退耕还林扶贫、陡坡地生态治理扶贫、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低效林改造扶贫、农村能源建设扶贫、林业产业扶贫等生态扶贫措施,大力开展生态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大力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造林合作社等林业合作组织,促进贫困户林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增加财产性收入。确保有生态建设条件的贫困户0.93万户0.32万人以上通过生态扶贫实现稳定增收脱贫。(州林业局牵头,州委农办、州民宗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水务局、州旅发委、州扶贫办配合)

(七)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政策衔接,因病、年老、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脱贫的农村贫困户,按照程序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兜底保障。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医疗兜底保障制度,确保贫困群众看得起病,不因病致贫返贫。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困难问题。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确保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确保实现0.43万户1.11万贫困人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州民政局牵头,州人社局、州扶贫办、州残联、州妇联配合)

(八)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路网、水网、电网、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年贫困县通高速路,乡镇全部通等级路及通油路,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且具备条件的通班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贫困地区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贫困人口人均有1亩以上稳产农田;贫困行政村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72%,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户均配变电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实现网络宽带覆盖到行政村及所在地学校和村卫生室。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贫困行政村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加大对贫困地区新型城镇化支持力度,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以县城为中心的中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带动贫困地区发展。将贫困村优先纳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大力实施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州发改委牵头,州委农办、州工信委、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水务局、州文体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卫计委、州扶贫办、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配合)

(九)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实施“人才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州级每年选派名以上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服务。加强乡村科技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农技服务体系,完善科普设施建设,提升科普能力。广泛开展科普活动,提升贫困地区公民科学素质,搭建扶贫科技支撑体系、全面提升贫困户致富技能,深入推进“科技入楚”工程向贫困地区延伸,确保到年,实现农技协组织和服务在贫困县全覆盖,科技服务在贫困村全覆盖,贫困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和生产技能大幅提高。(州科技局牵头,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扶贫办、州科协配合)

(十)加大金融支持扶贫力度。抓好扶贫小额信贷投放,认真落实各级对贫困地区制定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扶贫融资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提升工程等重点领域提供优惠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信用合作试点,提高贫困地区保险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适当降低贫困户保险费率。(州金融办牵头,州财政局、州扶贫办、楚雄银监分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配合)

(十一)全面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精准施策要求,动员全州力量,全面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定点扶贫、扶贫协作“五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州扶贫办牵头,州级“挂包帮”部门和各县市配合)

三、推进措施和机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推进工作组。成立楚雄州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工作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任组长,副州长邓斯云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州长为副组长,州直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有关工作,研究制定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考核评价工作。

2.成立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扶贫办。主要职责:承担推进工作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工作组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统筹做好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重点任务实施分解等工作;完成推进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制定工作计划。出台《楚雄州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推进机制,协调推进有关工作落实。

(三)创新工作机制

1.落实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情况制度、每月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制度。

2.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按月向推进组报告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在工作推进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向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报告,经协调仍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推进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时向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3.建立联络员制度。推进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明确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为工作负责人,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联络员,便于推进工作。

4.建立考核制度。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制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方案,将任务下达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州政府督查室会同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县市、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和年度考核,完成情况与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3

楚雄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奋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楚雄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座谈会讲话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楚雄州蓝天保卫碧水青山净土安居专项行动计划(—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目标任务。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年,楚雄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8.4%,其他9个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7%;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年分别下降0.5%。水污染防治目标:年,纳入国家省考核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66.7%,纳入国家省考核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水体比例达16.7%;年,全州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全州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

1.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

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推进绿色施工,严禁敞开式作业,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加大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力度,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州住建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配合,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1)深入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楚雄市城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县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限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制定计划,落实措施,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州工信委牵头,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质监局、州能源局配合)

(2)推进产业聚集区集中供热供气。以楚雄开发区为引领,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施,具备条件要推行天然气集中供气,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建立全州产业聚集区集中供热供气工作台账,对各地产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气实施动态监管。(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质监局、州能源局配合)

3.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1)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广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规划并建设相应配套充电设施,全州新增公交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80%,优化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州工信委牵头,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质监局配合)

(2)加快油品质量升级。进一步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非法生产、销售油品,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城乡全面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强化油品升级减排成效。(州商务局牵头,州质监局配合)

(3)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线建设。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和监管联网系统建设,全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州环保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质监局配合)

(4)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开展黄标车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查,建立黄标车明细管理台账,研究制定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州公安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质监局配合)

4.强化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

(1)严格执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加强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企业治污设施的监管,确保治污设施、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州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能源局配合)

(2)督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控制指标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超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用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州工信委、州环保局按照职责牵头,州发改委配合)

(3)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严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油品供应部门要全部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环保局、州质监局、州安监局配合)

5.清洁能源推动替代行动

(1)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有序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清洁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高。(州能源局牵头,州工信委、州住建局配合)

(2)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楚雄市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逐步实现无煤化。对纳入国家、省、州重点用能企业范围内的企业下达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对重点用能行业企业实施节能监察,对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超国家和云南省限额标准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实施强制能源审计。(州工信委牵头,州发改委、州环保局配合)

(二)持续抓好水污染防治,打好碧水青山攻坚战

1.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以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销号整改制度,持续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和整治。强化全州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水源环境应急管理。(州水务局、州环保局按照职责牵头,州卫计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旅发委、州商务局、州安监局配合)

2.稳定提升流域水质。以河长制为抓手,建立健全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河长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考核监督体系。实施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方案,强化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治理,改善流域水质。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完善城镇雨污分流和管网改造,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完成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州水务局、州环保局、州工信委、州住建局按照职责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配合)

3.保持地下水质量稳定。加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再生水灌溉区(包括渗井渗坑)、工业园区的地下水环境监管。(州国土资源局、州商务局、州环保局按照职责牵头,州水务局、州安监局、州公安局配合)

4.严格管控企业排污。全面调查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等状况,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建立完善重点风险源清单。对重点风险源开展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要求企业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州环保局牵头,州工信委、州水务局、州卫计委等配合)

5.强化重点行业环境治理。在焦化、造纸、有色金属等行业开展专项环境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推进钢铁企业焦炉干熄焦技术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州工信委牵头,州环保局配合)

(三)持续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打好净土安居持久战

1.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环境质量状况。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着力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州环保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按照职责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卫计委配合)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力推进全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农药使用量年平均递减1.5%。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着力解决农田废弃农膜污染问题,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州农业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水务局配合)

3.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污染,加强风险管控、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管,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与本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措施责任。(州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国土资源局配合)

4.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结合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污染地块以及受污染耕地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州环保局牵头,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水务局、州工信委配合)

5.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1)着力整治生活垃圾污染。大力建设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综合利用的垃圾处置体系。全面排查垃圾填埋场所,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强化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州住建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环保局配合)

(2)加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监管。强化行政区域内工业固废和危险废弃物的管控,做好危险废物事故的风险防范,严格实施危险废物申报、转运、贮存、处置等全过程规范化管理,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的能力。(州环保局、州工信委按照职责牵头,州交通运输局配合)

(3)加大污染源排查整治力度。开展全州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州发改委、州环保局按照职责牵头,州工信委、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州卫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公安局配合)

(4)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规范全州医疗废弃物集中收运、收费、处置体系,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等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区域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州卫计委牵头,州环保局、州工商局配合)

三、推进措施和机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推进工作组。成立楚雄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工作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任组长,副州长张晓鸣、徐东任常务副组长,副州长邓斯云为副组长,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污染防治工作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评价工作。

2.成立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主要职责:承担推进工作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工作组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统筹做好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重点任务实施分解等工作;完成推进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制定工作计划。出台《楚雄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防范化解机制,协调推进有关工作落实,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证。

(三)创新工作机制

1.落实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情况制度、每月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制度。

2.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按月向推进组报告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在工作推进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报告,经协调仍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推进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及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3.建立联络员制度。推进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明确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为工作负责人,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联络员,便于推进工作。

4.建立考核制度。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制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方案,将任务下达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州政府督查室会同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县市、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和年度考核,完成情况与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4

楚雄州打造“绿色能源牌”专项行动计划

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牌”,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州经济工作的聚焦重点。为深入推动楚雄州打造“绿色能源牌”有关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楚雄州打造“绿色能源牌”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围绕努力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的目标,放眼全球及未来,倡导技术引领和应用示范,结合我州实际,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国际知名企业(集团)入驻楚雄发展为契机,做优做强绿色能源产业,推进“绿色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做优做强绿色能源产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加快发展“绿色能源+铜”“绿色能源+钛”“绿色能源+硅”,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把绿色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元化应用,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扩大光伏产业规模,积极推进光伏发电产业化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全国一流特色光伏小镇,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绿色能源制造基地、具有全省示范引领效应的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具有全国全省示范引领效应的清洁能源应用基地;建成“绿色能源示范州”。

(二)目标任务。年,力争培育产值40亿元以上绿色能源企业1户,产值5亿元以上绿色能源企业3户,力争绿色能源产业实现产值40亿元;到年,力争培育产值亿元以上绿色能源企业1户,产值10亿元以上绿色能源企业2户,实现绿色能源产业年总产值亿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推动光伏制造产业建设。一是推动“绿色能源+硅”产业发展。以单晶硅片研发、生产、销售为基础,积极推进高效光伏材料产业及相应光伏设备制造,重点发展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组件及有关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培强壮大以单晶硅片生产为龙头的光伏制造与新材料产业,突出打造硅光伏产业链和构建硅电子产业链,最终形成全国最具有竞争力、规模最大的硅基产业和太阳能电池产业集群。年力争单晶硅片产能达9GW,产值达40亿元。二是推动“绿色能源+铜”产业发展。以云铜集团在楚企业为龙头,争取云铜冶炼搬迁技改项目落户,大力推广铜冶炼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冶炼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延伸“铜精矿—铜冶炼—阴极铜—铜基新材料”产业链,重点开发和生产高性能超薄铜箔、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强度导引线框架铜带、高端通信传输材料等铜材产品,打造铜上下游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三是推动“绿色能源+钛”产业发展。以现有钛产业为基础,继续壮大和延伸钛产业链,重点发展以钛合金型材、板材、带材为主的钛基新产品,吸引钛产业下游应用企业和有关项目入园聚集发展,启动一批包括钛合金棒、钛粉、钛丝、钛管、钛合金医疗器械等钛基新材料项目建设,开展高品质钛合金项目研发,打造以钛为主导产业的“中国绿色新钛谷”,推动“绿色能源+钛”产业发展。(州工信委牵头,州发改委、州能源局、州科技局、州质监局、州招商合作局、州商务局配合,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抓好落实)

(二)着力推动重点企业发展。依托楚雄硅产业园规划和云南隆基光伏小镇规划建设,以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为龙头,全方位推进绿色能源产业的招商工作。引进光伏硅材料企业及配套企业入楚发展。培育做大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楚雄矿冶有限公司、楚雄滇中有色金属公司、云南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武定新立钛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成为重点企业。(州工信委牵头,州发改委、州能源局、州科技局、州质监局、州招商合作局、州商务局配合,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抓好落实)

(三)着力推动硅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领先的光伏组件、光电子设备、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超硅半导体、单晶硅棒生产线等配套企业(项目)落户园区发展,疏通产业上下游,打造硅材料全产业链,逐渐发展成为全国硅材料及光伏组件产业的领军者,最终形成全球最大的单晶硅切片基地和全国最具竞争力的硅基产业集群,年力争楚雄硅产业园产能达24GW。(州工信委牵头,州发改委、州能源局、州科技局、州质监局、州招商合作局、州商务局配合,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抓好落实)

(四)着力推动光伏小镇示范集聚区建设。加快云南隆基光伏小镇规划建设,以西安隆基10GW单晶硅片项目为龙头,培育发展研发及技术创新、光伏+农业、光伏+发电等七大衍生产业,构建一条完整的光伏产业链。以小镇服务为核心,发展光伏产业带和改造提升滨河景观带,建设单晶硅切片生产、光伏组件生产、光伏仓储物流等8个片区。力争到年,云南隆基光伏小镇累计投资74亿元,小镇内所有建筑全部实现屋顶分布式电站及光伏幕墙发电,50%的电量能够自给自足,入驻的光伏龙头企业达5家以上,工业产值预计突破亿元。(州住建局牵头;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能源局、州科技局、州质监局、州招商合作局、州商务局配合,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抓好落实)

(五)着力推动光伏+开发应用。推进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水光互补示范基地,高原特色农业与光伏相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实施“领跑者”计划,打造全国全省示范引领效应明显的光伏+发电基地;依托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打造百万千瓦级光伏技术领跑者示范基地;依托楚雄州作为西电东送的重要枢纽,打造百万千瓦级风光水互补示范基地;利用光伏电站提水系统,打造百万千瓦级金沙江光热河谷光伏提水灌溉示范基地,结合楚雄州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基础和优势,打造百万千瓦级高原特色农业与光伏相结合示范基地,建成全省、全国技术领先、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绿色能源示范州”。(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农业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扶贫办配合,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抓好落实)

(六)着力推进产业招商工作。加强绿色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围绕单晶硅切片制造、单晶硅电池、电池组件等中下游行业及配套领域,围绕单晶硅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突出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招商引资,提高产业竞争优势和延伸产业链为重点,大力引进有实力的单晶硅、单晶硅电池、电池组件及其他设备和材料配套,以及光伏发电、光伏应用大企业(集团)到楚雄硅产业园投资建厂。(州招商合作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能源局、州科技局配合,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抓好落实)

(七)着力帮助破解发展难题。一是融资问题,探索建立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基金,落实政银企联席会议等制度,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二是项目用地问题,着力解决好大企业到我州投资建设光伏制造、光伏发电、光伏应用项目的用地问题。三是税收问题,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认真落实税收优惠问题。四是电价问题,下大力气降低生产用电成本,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按照协议价格执行电费。五是企业用工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人员招聘,满足生产车间一线员工紧缺的现状。(州发改委牵头,州金融办、州工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人社局配合,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抓好落实)

三、推进措施和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推进工作组。成立楚雄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工作推进工作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任组长,副州长徐东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州长为副组长,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农业局、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州国土资源局等州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县市人民政府为成员,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信委。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有关工作,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全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考核评价工作。

2.成立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信委。主要职责:承担推进工作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工作组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统筹做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重点任务实施分解等工作;完成推进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立重点产业专家组。州工信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绿色能源+”产业专家组,由首席专家、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组成,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产业发展咨询报告,定期对产业发展进行代理商分析,提出意见建议,配合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做好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等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在尽快完成“绿色能源+”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出台《楚雄州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实施意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推进机制。

(三)创新工作机制

1.落实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情况制度、每月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制度。

2.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按月向推进组报告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在工作推进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向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报告,经协调仍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推进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定期不定期向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3.建立联络员制度。推进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明确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为工作负责人,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联络员,便于推进工作。

4.建立考核制度。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制定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方案,将任务下达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州政府督查室会同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县市、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和年度考核,完成情况与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5

楚雄州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行动计划

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州经济工作的聚焦重点。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推动楚雄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有关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楚雄州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路子和“科研+种养+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构建“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迭代产业体系,突出绿色、优质、特色、品牌,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着力做大做强生猪、肉牛、蔬菜、水果、核桃、中药材、花卉、食用菌八大优势主导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围绕全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目标,按照“3年初见成效、5—10年基本建成”的要求,力争把楚雄建设成为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的绿色健康食品供给基地、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业,为楚雄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彝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注入绿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目标任务。力争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培育一批销售收入1亿元、5亿元、10亿元乃至百亿元的梯次农业“小巨人”,打造10个以上特色品牌。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抓好品牌打造。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原则,加快我州现有农产品名牌化,增强产品、产业吸引力、影响力。组织我州企业、产品积极参加国家和省评选表彰奖励活动,积极争创名牌产品,推动我州名牌逐步成为全省、全国、全球名牌。今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32个,争创国家地理标志或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2个、全国知名品牌1个、云南名牌产品4个以上。(州农业局牵头,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工信委、州政府新闻办配合,制定出台评选激励办法)

(二)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做优现有企业,突出农业领域招商引资,以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一流企业、人才、技术入楚;结合“一县一业”培育壮大专业合作社。每年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0户以上、州级农业龙头企业40户以上,新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以上、种养大户各0户以上。(州农业局牵头,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工信委、州招商合作局配合)

(三)着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采取政府补贴奖励等方式,支持企业改良土地、扩大有机种植面积,积极引进全球先进有机认证机构,大幅度提高有机食品数量;高标准建立有机认证和质量追溯体系,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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