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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1日上午8:40,大姚县人民法院对杨某某等19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因涉案人员众多,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该案采取“1+N”模式庭审,13名在羁押被告人通过远程提讯方式参与庭审,其余6名被告人和公诉人、辩护人等在法庭现场参加庭审。
远程现场——13名被告人庭审现场——6名被告人远程提讯依托大姚法院与南华县看守所等五个视频终端实现异地实时高清音视频连接。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年以来,被告人杨某某、李某甲先后开始进行高利放贷活动。自年开始,为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杨某某、李某甲等人多次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收取“出场费”,肆意威胁、要挟他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
期间,被告人刘某甲、刘某等人加入,逐渐形成以被告人杨某某、李某甲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为重要成员,被告人朱某某、刘某乙、陆某某、车某某、刘某丙、龚某、徐某甲、李某乙、林某某为其他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杨某某为讨要高利贷借款,还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任意占用他人财物,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同时,检察院还单独指控,李某丙涉嫌寻衅滋事罪,刘某丁涉嫌敲诈勒索罪,苏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徐某乙涉嫌寻衅滋事罪,李某戊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施某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
庭审中,法庭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审判长主持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意见。
上图依次为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某被告人家属泣不成声至6月4日下午5时许,历时4天近40个小时的该案庭审顺利结束,19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因该案案情复杂将择期公开宣判。堆积如山的涉案卷宗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姚法院始终坚持以高站位、高标准、高质效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竭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审判职能作用发挥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突出依法严惩,审理涉恶案件7件49人,判处罪犯22人,突出“打财断血”,判处罚金、没收财产10.2万元,突出打“伞”破网,核查处置线索23条,突出源头治理,发出司法建议2份。
接下来,大姚法院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扎实的作风、更严格的要求、更有力的举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确保实现三年为期总目标,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姚。
▍信息来源:大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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