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田野生成好在的地方左脚舞的城市化及其城

导读

在昆明的翠湖公园、盘龙江畔、官渡广场、森林公园等地,常常可见身着鲜艳彝族服装的男女聚集在一起,他们或并排或围成一个圈,拉起二胡,弹起龙头四弦琴,或者干脆伴着音响里播放的音乐,跳起彝族民众喜闻乐见的左脚舞。被外来务工者带入昆明城区的左脚舞,因其实践主体的独特性,不同于常见的以普通市民为主体的城市广场舞。通过观察和访谈,两位作者发现,左脚舞的城市化是舞者们运用较为丰富的地方特色音乐、舞蹈、乐器及服饰等文化符号,在城市空间中创造出了与传统乡村文化紧密联系的具有丰富文化意义的地方,并超越了原有的地方的界限。由此,本文沿着乡村文化城市化现象进一步讨论了乡村文化城市化的时代背景、总体特征,及其为新时期城乡关系研究带来的新启示。最后,作者认为农民工钟摆式的城乡流动使得他们能够在城市和乡村两地进行文化生产,并创造出更为丰富的文化意义,这在本质上就是他们建构以安好为重要内涵的“好在的地方”的过程。

原文刊发于年第1期《广西民族大学学报》

作者简介摘要

少数民族广场舞因其主体为少数民族农民工而具有许多与主体为市民的城市广场舞不同的特点。城市化的左脚舞运用富有地方特色的音乐、舞蹈、乐器及服饰等文化符号在城市中构造了与传统乡村文化紧密联系的具有丰富文化意义的地方并超越了地方的界限。乡村城市化的一个重要影响在于城市中发展变化的民族歌舞又成了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动力来源。钟摆式流动于城乡的农民工有可能成为在城乡两个空间创造具有新的社会文化意义的地方的行动者。城市与乡村中生成的新的城市地方与乡村地方的交叠性,既是城乡互哺的表征,也是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现实成果。少数民族群体在城市和乡村发展中传承并创新其传统文化,就是在建构以安心为基本内涵的“好在的地方”。

关键词

好在的地方;广场舞;左脚舞;城市与乡村

01引言

今日的昆明,常见人们聚集在城市空地跳起左脚舞(马翀炜/供图)

将乡村中的传统民族歌舞植入城市而形成的少数民族广场舞是广场舞中独具特色的艺术样态。从21世纪初开始至今,中国各个城市中的广场、街道和一些小空地等城市公共空间出现的多人齐跳的广场舞越来越繁荣。艺术人类学将艺术分为日常生活化的、仪式中的和为展演的三种存在样态。[1]现代城市中出现的日常生活化的广场舞与仪式中的集体性的歌舞具有本质上的差别,那些为了追根溯源而将传统社会中举行的集体性的舞蹈都视为广场舞的观点[2]由于没有分清前者是仪式性的,而后者主要是娱乐性的,因而是不能成立的。随着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农民工迅速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的劳动力组成部分,许多少数民族民众也在各种广场和空地跳民族舞蹈而形成了城市广场舞的一种类型——少数民族广场舞。以城市务工的少数民族为主体的广场舞和那些以城市市民为主体的广场舞有诸多相似的地方,但其差异性也十分明显。仅仅将广场舞的主体视为市民,[3]以及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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