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整治力度,查处了许多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并给予曝光,警示机动车驾驶人员文明驾驶。
年12月14日1时0分,夭某林(男,持A2类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至西六线K+M处时,被大姚县公安局六苴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派出所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夭某林进行现场测试,结果为每毫升血液中含酒精毫克,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民警进一步的调查证实,夭某林还存在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夭某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对其处罚款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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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大姚县公安机关元旦春节"平安守护"专项整治行动的不断深入,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医院协调,医院门诊部设立了强制醒酒室,对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人员进行强制醒酒。年12月12日21时45分,周某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至大姚县百草岭大街永盛小区门口米处被查获。经对周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为27mg/ml,其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周某某医院强制醒酒室醒酒,并提取其静脉血液送检。年12月14日晚21时45分,陈某某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在永景线金碧烟叶站K+M卡点被大姚县公安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执勤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陈某某进行现场测试,结果为每毫升血液中含酒精毫克,医院强制醒酒室进行抽血送检,陈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年12月15日19时40分,毛某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至大姚县永景线K+00米处被查获。经对毛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为mg/ml,其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毛某某医院强制醒酒室醒酒,并提取其静脉血液送检。自12月1日以来,全局共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人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交警提示: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安全,切记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拒绝酒驾,远离事故!◆◆◆◆◆
12月19日,三岔河派出所在开展“平安守护”严打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高某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依法对其处以元罚款并拘留7日的处罚。
12月19日15时10分,三岔河派出所在三三线路段开展“平安守护”严打专项整治行动时,民警在执勤点发现一辆由三台往三岔河方向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客均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人看见执勤民警后立即掉头逃窜。15时0分,执勤民警走访到达么挪耐村时发现了逃窜的摩托车驾驶员。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一步检查,并将摩托车驾驶员控制。经查,该驾驶人高某某除了有未戴安全头盔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外,民警发现高某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随即将该违法车辆暂扣,并将摩托车驾驶员口头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审讯,驾驶人高某某对其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高某某依法被大姚县公安局处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整理编辑:大姚网(dy)
▍信息来源:大姚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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