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坚决落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今年7-8月,县环保局依法对大姚县龙街板龙爪砂场、大姚王家箐生猪养殖场等8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上述被立案调查的环境违法行为涉及砂场开采、畜禽养殖等行业,均涉嫌未批先建,对饮用水等环境造成了污染。
上述8起案件是自年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施行以来该县立案查处的首批环境污染案件,每起案件当事人拟罚款10万元,立案数、罚款数均创新高。同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将启动“按日连续计罚”程序,罚款上不封顶,违法当事人违法行为得不到改正,罚款就会一直累积,直到改正为止。据悉,根据当事人申请,县环保局对4家案件当事人举行了案件听证会,确保了当事人申辩的权利。
对上述案件的立案查处,有力的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显示了该县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态度和坚决落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决心。下步,该县将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持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紫映军顾洪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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