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
生死与共,亲如一人
如今
两看相厌,形同陌路
甚至反目成仇……
年6月5日21时许,罗某周在大姚县金碧镇永盛农贸市场找到前妻刘某梅,向其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和银行的贷款,刘某梅拒绝罗某周的要求后,打电话给现任男友王某,三人就费用商量未果,罗某周并多次动手殴打刘某梅、王某,致二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二人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目前,罗某周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大姚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信息来源:大姚警方(供稿:金碧派出所张李国)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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