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县公安局湾碧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对违法嫌疑人王某依法行政拘留,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4月29日,大姚县公安局湾碧派出所接到大姚县湾碧码头施工方报警称:有人在通往码头施工场地的道路中静坐,堵住了施工车辆。接警后,大姚县公安局湾碧派出所迅速出警处置。堵路的王某称自家的芒果树、土地、照明电线在移民搬迁时被淹没,至今未得到赔偿,要求相关部门给予补偿,否则将继续堵路阻止码头施工。
出警民警对王某进行法制宣传并劝其离开现场,王某不听劝导执意继续阻挡施工。4月30日,王某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大姚县公安局湾碧派出所调查核实,王某在今年4月份共五次到湾碧码头(金沙江观音岩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附属工程是湾碧乡与四川攀枝花、丽江、大理的交通要道之一)施工处采取静坐的方式进行堵路,期间施工方多次被迫停工。5月17日,大姚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王某已送大姚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维权应采取合法途径,不能违法,通过堵路等极端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不但诉求得不到解决,还可能使自己深陷囹圄。
来源:大姚警方
原标题:堵路维权不听劝身陷囹圄方知悔
供稿:湾碧派出所王守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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