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牛的过程中,牛将大姚一老人撞伤,治愈

上期案情回顾

在买卖牛的过程中,小牛受惊将路边80多岁老人撞伤,住院治疗好转出院,怎料两个多月后,老人在家中死亡。死者家属未对老人进行死亡原因司法鉴定,就将老人安葬。(点击了解更多)

请问应该由谁对老人的死亡担负赔偿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截至年8月19日,共人参与了此次投票并发表了看法,那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投票情况。

01

到底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11%的人认为应该由买方李某赔偿。一位网友表示:李某在围牛及追牛的过程中,因其驾车追赶小牛的重大过错,造成小牛撞伤了老人,所以李某应该是主责。

8%的人认为应由卖方张某赔偿。

81%的人认为买卖双方都应赔偿。

也有部分网友认为:买卖双方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老人已经医好出院。

02

如果承担责任,赔偿比例应如何划分?

5%的人认为买牛方李某全责;

3%的人认为卖牛方张某全责;

28%的人认为买方李某主责,卖方张某次责;

12%的人认为卖方张某主责,买方李某次责;

52%的人认为买卖双方同等责任。

以上数据不难看出,真相还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的。下面小编来揭示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审理中,死者家属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老人的死亡与被牛撞伤之间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但在案证据显示牛造成的损伤与老人之间的死亡之间还是存在一定关系。该院认为买卖双方应对死者家属进行适当的赔偿。

买卖过程中,作为卖方的张某与作为买方的李某未对买卖标的物“牛”的交付地点作出明确的约定。双方在共同将牛赶上货车的过程中,其中一头小牛因受惊逃跑并撞伤了老人,此时,买卖双方作为牛的共同占有人、实际控制人,均对动物负有管束义务,均应当是动物的管理人,故应共同对动物致人损害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诉讼中,由于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大于己方,故应承担同等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由卖方张某赔偿.88元,扣除已经支付的.50元,还应赔偿.38元;由买方李某赔偿.88元。

▍信息来源:大姚县人民法院(李雪娇)原标题:牛伤人案件判决结果公布啦,快来看看你答对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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