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获省专项办高度肯定根据云南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省专项办、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省林业厅抽派工作人员于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对大姚县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组通过细致的走访调查、查阅相关案件卷宗及工作台账,大姚县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获省专项办高度肯定。检查组听取了州、县情况汇报,查阅了县、乡案件卷宗及工作台账,实地调查走访了三岔河镇、龙街镇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利用遥感技术,通过对前后两期遥感数据对比分析,抽取了64个森林植被减少的疑似变化图斑进行内页验证,在内页验证的基础上,抽取9个疑似变化图斑进行现地核实。9个疑似图斑中:1个为经审核(批)的征占用林地图斑,7个为已依法查处的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图斑,1个为未清理排查出的涉林违法违规图斑。检查组调查中认为,大姚县林业执法部门与乡镇政府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合力,县森林公安局积极统筹协调森林公安派出所所民警、林业站、林场职工、护林员等组成专案组,深入林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针对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大姚县主动向楚雄州森林公安局汇报,争取州森林公安局派出8人专案组,深入铁锁乡、三岔河镇开展涉林违法犯罪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大姚县专项行动共查办各类涉林违法案件件,其中:森林公安局查办刑事案件49件,林业行政案件件,各乡镇自行查办林业行政案件50件。请求州森林公安局专案组支援查办涉林违法犯罪案件34件,其中刑事案件11件,林业行政案件23件。关闭了采石场9家,关闭了采砂场54家。涉林案件查处后,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县委、政府要求案发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植被恢复计划,并监督破坏林地当事人(单位)尽快恢复植被。按照县专项办的统一部署,大姚县将于近期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重新梳理打击整治行动的涉林案件,有针对性的进行跟踪督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按照专项行动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检查组认为,大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有力,各项工作超前部署,超前介入,上下联动,高位推进,构建了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林业行政、刑事执法常态机制,构筑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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