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年1月7日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普应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及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投入平安大姚、法治大姚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社会治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在打击犯罪中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9人;提起公诉人,对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报送州检察院审查起诉14人。提出书面量刑建议件。提起公诉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型、侵财型犯罪,依法对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98人。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突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证据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对于未达法定证明标准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依法不批准逮捕30人,不起诉40人。在办案中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等特别规定。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人,不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8人,相对不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定期开展案件回访和社会调查,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件,均作了妥善处理。参与诉前纠纷调解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复查上级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3件。
结合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67份,均得到采纳。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4场次,在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
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紧盯重点领域不放松。依法查办安全生产、惠农扶贫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并已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出积极努力。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狠抓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专项预防1件,进行预防调查1件、案例剖析4件,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等专项活动。与税务、公路等部门建立预防共建关系。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次,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人作出处置2次。深入单位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讲座45场次。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为目标,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着力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7人,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9人,追捕3人,追诉8人。针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已全部整改。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加强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监督新收押人,处理出所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人。深入开展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确保监管活动的依法进行。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宣告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3名在逃罪犯,监督收监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6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75份,均已得到回复。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造成环境资源严重破坏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对到期仍未能够履行生态修复监管职责的县林业局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经开庭审理,公益诉讼请求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四、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上级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院在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划转,机构、人员转隶过程中,党组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党组班子成员与转隶人员面对面、一对一交心谈心,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组织审定的原则,确定10名检察人员平稳转隶到监察委员会,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推进检察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通过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15名,组建检察官办案组,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改革内设机构。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授予检察官更多办案决定权,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院领导带头办案,履行检察官职责。检察官的办案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提升。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把握审查起诉标准,切实发挥公诉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审前把关和审前分流,对不符合起诉标准的案件坚决不起诉。完善补充侦查机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制定补充侦查提纲,明确补充侦查的方向。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推行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参加庭审活动,提升出庭公诉能力,确保庭审效果。
创新检察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活动,对1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诉案件庭审观摩1次,监督评议拟不起诉案件2件,举办检察开放日一次,畅通监督渠道。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条、公开法律文书份、重要案件信息50条。率先在全州检察机关成立新媒体工作室,推进“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发布检察北京治疗白癜风哪家医院疗效最好氮芥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