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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晚,湾碧派出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湾碧河里有灯光人影,民警克服蚊虫叮咬,沿荆棘丛生的湾碧河上行,在锁水阁小组河段查获正在使用电击方式捕捞野生河鱼的周某、龙某和邹某,当场查获用于捕捞野生河鱼的蓄电瓶二个、野生河鱼1.75公斤。
经了解,三人吃过晚饭后闲来无事,想捞点河鱼来解解馋,于是用蓄电瓶自制了电击捕鱼设备,随后便到湾碧河里捕鱼。
湾碧河是金沙江流域在湾碧乡境内主要支流,根据《长江十年禁渔规划》划定的禁渔区,周某等三人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捕鱼,违反了渔业生产秩序,破坏了长江流域渔业资源,违反了长江流域生态系统保护相关规定。
目前该案已依法移交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办理。
▍信息来源:大姚警方(图文供稿:湾碧派出所董再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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