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拟认定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州级龙头企

根据《楚雄州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企业申报、县市审核推荐、州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查、征求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意见,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拟认定楚雄新耀供销商贸有限公司等46户企业为楚雄州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年12月15日至21日。若对拟认定的州级龙头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州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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