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第18号)
年2月23日,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11号通告,自年2月24日零时起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和州指挥部发布的第13号公告五项措施,现将我县落实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继续保持战时状态,全面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统筹全县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地。二、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