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开展“平安四号”严打整治“利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姚县森林公安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部署要求。为积极争创“森林大姚”、“平安大姚”,县森林公安局班子统一思想、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县乡整体联动,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整治全面到位,打击成效明显”的良好局面,为筑牢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防线,构建绿色平安和谐大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主动作为,高位推进。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要求,为使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大姚县森林公安局结合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的客观实际,精心策划,及时提请县林业局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利剑”严打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县林业局班子成员和有关执法股室人员全部纳入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组,并在后勤装备给了全额支持保障。同时积极向县委、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确定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光献任“利剑”严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和县林业局长、公安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高位格局。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大政办发〔〕2号文件《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集中清理整治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县人民政府的高度严格落实了森林资源保护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创新工作思路、上下联动、高位推进,形成了从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林业行政、刑事执法常态机制,构筑出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森林保护工作格局。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各行动小组的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细化分解到各行动小组和相关部门,县级层面成立了综合协调监督组、4个专项行动组和基础材料组。并要求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工作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按要求开展清查、打击、案件移交和生态修复、复绿治理等工作要求。同时把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作为“利剑”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小组成员单位,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要在专项行动中深入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形势;对涉及违法的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工作中不作为、失职、渎职的干部职工由县监察委进行追责;对原涉林犯罪已判处刑法的监外执行人员由县司法局加强监管教育,对不服从管理又有新违法行为的,必须按程序收监执行。通过各方面力量整合,责任职责的明确,各项措施有力到位,为此次“利剑”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扎实有效、有力的行动基础。
三是行动迅速,突出重点,集中发力,“利剑”行动取得开门红。州县“利剑”行动命令下达后,大姚县森林公安局立即行动,针对前期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状况,集中警力重点对违规野外用火、森林火灾、盗滥伐林木、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等几类案件进行了重拳出击。从3月1日至3月12日,仅依靠森林公安自身力量,大姚县森林公安机关共摸排涉林违法案件线索余条,截止3月15日共立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余件,其中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件(一般程序件,简易程序2件),另还有50余件案件正在初查阶段。“利剑”行动取得了首战告捷的成效。
四是周密部署,组织精干力量,集中严打,战果突显。经过前期的线索摸排和乡镇上报的案件情况,年3月5日大姚县森林公安局组织了四个专案行动组,由政委带队,整合三岔河派出所、桂花派出所、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民警、执法人员、辅警28人,抽调铁锁林业站、国有林场执法人员7人,出动车辆5辆,自带帐篷、睡袋、生活用具,深入到铁锁乡安营扎寨,针对近年来该地区毁林开垦案件多发的林区治安实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严打整治工作。通过全体实战人员夜以继日、跋山涉水、冷饥挨饿,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下奋发努力、顽强拼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无私的敬业奉献精神,专项严打工作进展顺利,并成效突显,目前专案组正全力以赴开展案件调查和取证工作。
大姚县“平安四号”严打整治“利剑”行动,正按照省州县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之中,相信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县级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共同努力下,专项严打整治工作一定会不负众望,一定能打出效果、打出声威,确保全县林区治安的持续稳定。
供稿:李伟俊
编辑:殷丽芸
审核:季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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