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的父老乡亲们,云南省户籍制度改革又出新举措了,快来来看看有哪些新举措,可以避免您在办理户籍业务过程中跑冤枉路喔。
全省中、小城市和建制镇
1
购房
有合法自住房的,本人及三代内直系亲属可以落户。可凭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办理。
2
租房
租房住的,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在租住屋或租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3
就业合法稳定就业,可以在就业单位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4
进城
在城镇购房但本人不愿意落户的,其户口登记在乡村的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落户。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进城落户问题。
5
接迁
满足购房落户条件的,可以接迁三代以内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本人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落户。
人才、学生等重点群体(全省全部城镇地区)
1
人才
具备大中专(技工)学历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资格人员,可以在城镇先择业后落户,将户口登记在社区集体户口。
2
升学
被我省大中专(技工)院校录取的学生,可将户口迁移到学校集体户、学校所在地区集体户口,或保留在原籍地。
3
毕业
大中专(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将户口迁至省内入学原籍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就业单位或社区集体户。
4
便民
省内大中专(技工)院校学生升学、转学、毕业时,可根据本人申请在拟迁入地直接办理省内户口网上迁移,不再开具纸质迁移证。
大姚警方
供稿:治安大队赵彩芝
本期编辑:李金旺、李燕来
审核: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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