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姚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大姚县公安局辅警,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留置看护、执法执勤、行政管理、警务保障等勤务活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及职权。
三、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聘期,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试聘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具体如下:
(一)各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保障经费元/月(含社会保险);
(二)金碧派出所交巡警警务辅助人员、湾碧应急队员保障经费元(含社会保险);
(三)工资待遇随社会保险变动。
(四)工作期间由单位统一配发服装及装备、统一安排住宿;就餐在驻地食堂解决,餐费自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本地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11月21日至年11月20日出生;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实刑五年以上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釆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前仔细阅读《大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1、报名时间:年11月21日开始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