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某勇的家人将“司法救助解民忧,检察温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大姚县人民检察院,紧握检察长的手,激动地说“检察院的救助金,让我家孩子的伤得到了及时治疗。”
此前,大姚县检察院在开展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调查中发现,杨某勇系未成年人,因交通肇事案受伤致残,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州县检察院的共同努力,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举行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上报审批,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并及向杨某勇家发放。
大姚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设立司法救助工作小组和司法救助案件办案组,主动争取县政法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支持,筹措司法救助经费,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未成年人帮扶救助机制,不断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成年人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该院注重生活救助与心理救助相结合,通过“线索移送+实地调查+救助”“联合走访+公开听证+多方联动”等多种模式,从主要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拓展案源、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确保司法救助精准到位,做到“应救尽救”,最大限度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帮助受害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年,该院共开展司法救助5件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75万元,其中涉及未成年人4人,救助金额达18.5万元,帮助他们重建对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文字: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杨俊峰余彦斌主编:张洪顺责编:张雪梅采编:普文乾杨清越RECOMMEND推荐阅读?-:正义如常温暖如初万事可期?察官办案故事:守护“阳光玫瑰”的检察之旅?检察公益诉讼:聚焦城市管理难点助力美丽楚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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