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和金碧派出所开展“平安二号”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在全面加强互联网违法有害信息巡查管控时,发现并依法查处一起利用互联网传播谣言案件,有效整治和净化了网络环境。
5月5日,大姚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开展互联网违法有害信息巡查工作,发现一网民在大姚县某QQ群内发布一条信息称:“请大家注意:从新疆来了多个外地人,现已经到了某某县附近,专来偷小孩抢小孩的,凡是在街上转来转去的陌生人,开面包车收粮食和旧家电的,带黑口罩和穿黑裤子的人,其中还有一些年轻妇女,若有问路,不要理答他们。收到的人都要传下,这是事实!让更多的人知道,转一次可能就能拯救几个孩子的生命,这是高中老师发过来的,群多的都转一下!”经网安大队工作核实,其帖子内容属谣言,鉴于该信息发布范围有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已涉嫌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经进一步工作,其违法人员为张某某(女,彝族,现年21岁,大姚县石羊镇人)。
5月8日,在公安机关核查期间,违法人员张某某主动到大姚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交代其利用互联网转发虚假恐怖信息的违法事实。张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但能主动交代其违法事实,且悔错态度较好。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某行政罚款元的治安处罚。
该案的依法及时查处再次警示广大网民:网络在给广大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诸多问题,极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传播非法信息、散布谣言、侮辱诽谤、网络侵权、网络欺诈和网络攻击等违法犯罪活动。每个网民都要提高思想认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将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每一个网民在使用互联网时,必须遵守道德法律底线,不逾越法律红线,做到共享网络文明,共建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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